保安服務以及操作的基本要求
為滿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安全需要依據法律、法規、法章和國家有關規定,由依法設立的企業組織提供的專業化安全防范服務及機關服務的作為,保安服務一般按照合同的約定,采取門衛、守護、巡邏、押運隨身護衛、人群控制、技術防范、安全咨詢等形式,保護客戶人身財產和信息等安全,維護客戶合法權益。
保安服務操作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法章和政策規定進行,并遵守主管行政機關的有關管理規定、屬于保安服務范圍內的事項按本標準實施,不屬于保安服務職責范圍的事項,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保安服務公司應按照約定合同為客戶提供安全服務,維護客戶單位的安全和秩序,防止或減少客戶受到不法侵害和災害事故的發生,有效避免因服務提供方式或保安責任造成客戶損失,以滿足客戶的安全需要。